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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传弟子承万老论述中药品种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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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为系统学习万老的学术思想,“师传弟子承”栏目将以万老对中药品种、品质与资源为主线的学术观点、理论进行分期介绍,以便于弟子们领悟、传承先生的学术思想。本期将介绍万老论述中药品种(二):

02

中药品种的质量概念

1、正品

中药品种的质量概念,从总体上说,是指中药的真伪优劣,大致可分为四个层次,即正品、地区习惯用品、代用品、伪品。

中药正品是经本草考证的、名实相符的,并经临床验证的优良中药材品种。“名实相符”是指药名、基原、采集、产地加工、炮制、贮藏各项,以及药材的性状、功能、主治各项,都符合标准并与文献记载的相一致。中药的生产、销售和应用,包括种植、养殖、采集、收购、炮制、制剂、调剂、饮片配方、成药原料供应等环节,都应以选择使用正品药材为标准。中药正品允许在全国范围内作商品药材流通和向国外出口销售。

正品包括以下几类。

一、法定中药材品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药品标准认定的中药材品种,以及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材)所收载的中药品种,属于法定正品。《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每5年修订一次,收载品种略有变化,如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一部)收载中药材及饮片共种,其中修订种,新增33种。

二、道地药材品种

这是传统的具有优良品质的中药材,是名副其实的中药正品。我国现有公认的道地药材多种,绝大部分均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道地药材品种尚未形成统一公认的名录,有关文献列出的名录大部分一致,少数有差异,《中华本草》“中药资源”专论中按东北、华北、华东、西南、华南、内蒙、西北、青藏、海洋等9个大区域,点出道地、著名中药材品种约种(包括民族药)。胡世林主编的《中国道地药材原色图说》,把道地药材按传统产区分为关药、北药、秦药、怀药、淮药、浙药、南药,广药、贵药、川药、海药,蒙药、藏药、维药等14类,共种(包括民族药)。徐国钧主编的《中国药材学》,按省、自治区列出道地药材品种约种,其中道地药材品种较多的省和自治区有四川、广东、广西、浙江、安徽、江苏、云南等,笔者《品种品质与药效》一书中整理的主要道地药材名录收载品种共种。

三、传统正品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未载,但历代本草有载,经本草考证和疗效验证,确认质量符合要求的传统药用品种,其范围较大,道地药材品种亦可包括在内。如收入《中华本草》精选本的龙骨、贯众、*药子、万年青、十大功劳叶、穿山龙、鸦胆子、五灵脂、蚕沙、虻虫等。

四、新兴正品

中药中的“新兴品种”是属于新发现的,确认对某些疾病有良好疗效,并经药品主管部门新药审评批准的品种。如川射干(鸢尾)IristectorumMaxim.、水飞蓟Silybummarianum(L.)Gaertn.等。有些新兴正品已被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五、民族药正品

我国的藏药、蒙药、维吾尔药等都有悠久的历史和许多传统的优良品种,也可称之为民族的道地药材。如年国家卫生部颁布了一批藏药标准,共载药材种,其中有一部分是民族药所独有的著名品种,如红景天为景天科植物大花红景天Rhodiolacrenulata(Hook.f.et.Thoms.)H.Ohba的干燥根及根茎,乌奴龙胆为龙胆科植物乌奴龙胆GentianaurnulaH.Smith的干燥全草,雪莲花为菊科植物水母雪莲花SaussureamedusaMaxim.及绵头雪莲花S.lanicepsHand.–Mazz.的干燥全草,翼首草为川续断科植物匙叶翼首草Pterocephalushookeri(C.B.Clarke)Hoeck的干燥全草,*堇为罂粟科植物粗糙*堇CorydalisscaberulaMaxim.的干燥全草。这些都属于民族药的正品,主要在民族地区使用,其中有的已载入药典,有的已进入商品药材市场或作为中成药的原料药使用。

六、地方标准品种

我国有不少省、市、自治区,包括四川、云南、贵州、广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北京、山西、河南、山东、内蒙古、辽宁,吉林、江苏、浙江、江西、湖南、上海等,都颁布有地方中药材标准,收载了药典和卫生部标准未载、该地区习用并已形成商品药材的品种。如云南省卫生厅颁布的年版《云南省药品标准》收载中药材种。上海市卫生局颁布的年版《上海市中药材标准》,收载中药材种。四川省卫生厅颁布的年版及年增补本《四川省中药材标准》,共收载中药材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目前,地方标准所载中药材品种,只允许在本地区作商品药材流通和有限度地外销其他地区。这是过渡性的。

收入地方药材标准的品种,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品种同名且同科同属的近缘品种。如《四川省中药材标准》收载的川贝母,及《甘肃省中药材质量标准》收载的西贝母,均来源于百合科贝母属植物太白贝母FritillariataipaiensisP.Y.Li的干燥鳞茎,功能、主治也与药典收载的品种相同。又如《广西中药材标准》收载的*柏,来源于芸香科植物秃叶*皮树PhellodendronchinenseSchneid.var.glabriusculumSchneid.的干燥树皮,功能、主治也与药典收载的品种相同。

二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品种同名但不同属甚至不同科的品种。如《山东省中药材标准》收载的威灵仙来源于百合科菝葜属植物华东菝葜SmilaxsieboldiiMiq.的干燥根及根茎,功能、主治也与药典收载的品种相同(似),又如《四川省中药材标准》收载的川防风,来源于伞形科前胡属植物竹节前胡PeucedanumdielsianumFeddeexWolff或西风芹属植物松叶西风芹SeseliyunnanenseFranch.及竹叶西风芹S.maireiWolff.的干燥根及根茎,具有与药典防风相同的功能、主治,在四川、云南等省作防风用。

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未收载而地方标准收载的特有品种。如《四川省中药材标准》收载的雪上一枝蒿,来源于毛莨科植物铁棒锤AconitumpendulumBusch.,或伏毛铁棒锤A.flavumHand.–Mazz.,或多裂乌头A.polyschistumHand.–Mazz.的干燥根,生于高山雪地,有剧毒,是祛风、镇痛良药,用于风湿疼痛、跌扑损伤。又如《广西中药材标准》收载的地捅根,来源于桑科植物藤榕FicushederaceaRoxb.的干燥全草,有消肿止痛、祛风除湿的功能,用于治疗无名肿毒、风湿骨痛、跌打扭伤。它是根据广西壮族民间验方发掘的品种,为中成药原料药之一。

地方中药材标准收载的品种,多数为地区常用、习用药材,使用面较宽,历史较长,来源清楚,疗效明确,一般都有较丰富的资源,其中有的因其品质优良,往往成为增补药典品种的重要后备,如原载于四川地方药材标准中的南板蓝根、杜仲叶、川射干、伸筋草,原载《云南省药品标准》的千年健、芦荟、木瓜,坚龙胆等,均已先后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中药的品种繁多,中药的正品有多种情况,各类正品从不同角度划分,统一的正品名录尚未形成。对于某些品种(个药)是否属于正品,亦常有不同看法。为了使中药材逐步纳入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轨道,也应逐步将中药材正品的概念与国家药品标准取向一致。中药正品的范围,笔者已在上面论述,并认为中药正品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但并非一成不变,因此在把握正品的界限时,既要尊重历史而又重视发展,并始终坚持质量和疗效为准则。这就是中药正品认识论的精神实质所在。

2、地区习用品

一、“地区习惯用药”的概念与特点

“地区习惯用药”是一个现代新形成的概念。这一概念始见于年版《中药材手册》。年版《中药材手册》列有“地区习惯用药”专项,并有如下说明:“主要反映目前药材商品中存在的同名异物或同物异名的情况,对某些地区习用历史较长的药材,写出其使用地区、品种来源及性状,或列出比较表,以便与正品区別。”在《中药材手册》中,对主要的“地区习惯用药”品种有简明的记载。

我国卫生部曾于年颁布过《地区性民间习用药材管理办法》(试行),其中指出:“地区性民间习用药材系指国家药品标准未载,而在局部地区有多年生产、使用习惯(其他地区没有使用习惯)的药材品种。”同时指出,“审核批准的地区性民间习用药材,只准在本地区内销售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笫四十七条规定,地区性民间习用药材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药品管理监督部门会同国务院中医药管理部门制定。”有一部分药材品种,包括少数民族地区性民间习用药材,尚未收入国家药品标准,属于这个范畴。

从上述文件对“地区习惯用药”的解释,笔者认为“地区习惯用药”有3个重要的特点:一是局部性的,即地区性的,限制在本地区内生产使用。二是过渡性的,即对认定的“地区性民间习用药材”应逐步纳入标准化、规范化药材标准。三是要从严管理,即对确定为“地区性民间习用药材”者,要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才能广泛使用”。送些规定都是为了“更好地发挥地区性习用药材在防病治病中的作用,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

二,“地区习惯用药”数量较大,品种较复杂

“地区习惯用药”包括地方中药材标准收载的品种及地方标准未载而民间习用的品种,其数量不少,难以作出准确统计,从《常用中药材品种整理和质量研究》收载的类中药材的商品调査和鉴定来看,普遍存在“地区习惯用药”的问题。《中药材手册》收载的品种中,种左右存在“地区习惯用药"的问题,占收载总数的五分之一。

“地区习惯用药”的品种比较复杂。例如:龙胆,除药典收载来源于龙胆科植物的4个品种(即条叶龙胆GentianamanshuricaKitag.、龙胆G.scabraBge.、三花龙胆G.trifloraPall.,坚龙胆G.rigescensFranch.)之外,据《常用中药材品种整理和质量研究》(北方编第三册)所进行的龙胆药源与商品调查研究记载,还有亚木龙胆G.suffrutescensJ.P.LuoetZ.C.Lou、头花龙胆G.cephalanthaFranch.、红花龙胆G.rhodanthaFranch.、德钦龙胆G.atuntsiensisW.W.Sm.、建德龙胆G.manshuricaKitag.ssp.jiandeensisJ.P.LouetZ.C.Lou等基原品种在不同地区作龙胆用。

三、“地区习惯用药”存在分化的趋势

从上述龙胆草的举例对以看出,“地区习惯用药”品种往往鱼龙混杂,其中不乏品质优良,具有开发价值的品种,也有一些应予淘汰的品种。随着对中药材研究工作的深入,“地区习惯用药”的分化将是必然的发展趋势。仍以龙胆为例,有的已被收入地方标准,如头花龙胆;有的经有效成分含量测定,证明品质优良或比较优良,如德钦龙胆,很有开发利用前景,甚至有可能成为新兴正品,有的品质较差,如红花龙胆,会被逐渐淘汰。因此,对“地区习惯用药”,应持谨慎分析态度,不可一概否定或一概肯定,应该枳极研究,促其分化,按其本质,分类处理。提倡对重要的“地区习惯用药”品种展开深入的科学研究,对其中品质优良的品种,加强开发利用,对来源不明、疗效不确、毒副作用大的品种,应限制其流通范围或予以淘汰。

四、“地区习惯用药”形成原因

形成“地区习惯用药”的主要原因是:①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区都有丰富的中药材资源,为“地区习惯用药”提供了物质基础。②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人口大国,又是中药材的故乡,内需和出口的量都很大,加之某些自然的或人为的因素造成部分中药材匮乏,使某些主流正品中药材供不应求,“地区习惯用药”应运而生。③一些地区特别是边远偏僻地区,受交通不便、商品药材流通不畅,或药材地区价格差别的影响,便就地取材,使用与正品药材性状、疗效相似,或多产易得、方便价廉的当地中药材。④某些“地区习惯用药”使用的历史长久,民间习俗认可,遂自产自销,相延使用。这一特殊中药材品种范畴的形成,是具有其一定的历史背景和现实原因的。因此,我们对这种现象,应采取历史的观点和现实的态度。

五、“地区习惯用药”的前景

“地区习惯用药”是一个十分含混的、缺乏科学界定的概念。中药材是用来治疗疾病的,是特殊的商品,因此不应以“习惯”作为判断可否使用的标准。这个概念是不确切、不合乎药品管理规范的。随着中药现代化的进展,中药质量标准化、规范化的推行,“地区习惯用药”这一概念已显得不合时宜。它只能是一种过渡性的存在,是权宜之计,将来定会被更加科学和规范的概念所取代。

3、代用品

中药代用品是伴随着正品出现的,由来已久。汉代张仲景方中即有“无猪胆,以羊胆代之”的先例。梁代陶弘景《本草经集注》当归条云:“历阳(今安徽和县)所出色白而气味薄,不相似,呼为草当归,缺少时乃用之。”宋代苏颂《本草图经》所载“滁州(今安徽滁县)当归”,据图文考证,应为当今的紫花前胡,从产地分析亦可能即是陶弘景所说的“草当归”,当正品当归缺货时即充当代用品。明代刘文泰《本草品汇精要》各论体例二十四项之中,第二十二即名曰“代”,其含义明确为代用品。

中药代用品的出现,其根本原因是商品药材短缺,供不应求。—部分药材由于过度采挖、捕猎、不适当垦殖或自然条件变化等原因,造成资源的下降和枯竭。我国《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列出重点保护的野生药材物种即有76种,都是重要的常用品种,其中药用动物18种,如原麝、黑熊、穿山甲、乌梢蛇、蛤蚧等;药用植物58种,如甘草、*连、人参,杜仲、厚朴、*皮树、贝母、*芩、天门冬、龙胆、防风、远志、秦艽、细辛、紫草、五味子、诃子,石斛、连翘、羌活、阿魏等。这些中药材品种的资源严重减少或接近枯竭,再生能力降低,少数更濒临灭绝状态。例如,甘草是中药的常用药,处方使用频率很髙,需求量极大。我国的甘草资源本来很丰富,由于不注意合理开发利用及保护发展生产,导致种植面积和储量、质量急剧下降,传统出口中断。新疆甘草的面积和储量,与50年代相比,分别下降了40%和60%,内蒙古下降了约70%,而且优质棒草已不多见,毛草数量大增。由于甘草药源不足,所以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所载的3个正品甘草之外,同属植物*甘草GlycyrrhizaeurycarpaP.C.Li、粗毛甘草G.asperaPall.等在西北一些地区作甘草的代用品使用。

中药代用品的出现,还有一些其他的原因,例如由于某些地区商品药材流通不畅,致使一些药材品种造成局部的一时的短缺;由于某些名贵药材、进口药材价格昂贵,稀少难得,遂采用部分性效相近的廉价药材代用等。但这些都是较为次要的原因,根本原因是需求量不断扩大,而药源相对不足。

下面着重讨论中药代用品的类型与范围。

一、用同属近缘品种代替正品

同属动植物,其亲缘关系相近。现代植物化学实验研究表明,亲缘关系相近的植物类群,具有相似的化学成分,药理作用也雷同。所以,用同属近缘植物代替某些正品入药是可能的,是保护利用和扩大中药资源的重要途径之一。例如中药材厚朴,药典收载有2个基原种,即木兰科植物厚朴MagnoliaofficinalisRehd.etWils.或凹叶厚朴M.officinalisRehd.etWils.var.bilobaRehd.etWils.,并在含量测定中规定,其有效成分厚朴酚与和厚朴酚的总含量不得少于2.0%。据《常用中药材品种整理和质量研究》对厚朴的调查研究,同属植物长喙厚朴M.rostrataW.W.Sm.资源丰富,其有效成分厚朴酚与和厚朴酚的含量为5.48%,超过药典规定的标准。化学与药理实验都表明,长喙厚朴化学成分与正品相似,药理作用相同,因此在当前厚朴药材紧缺的情况下,作为厚朴的代用品是有可能的。

用近缘同属植物作代用品,必须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以化学有效成分的含量测定,性味与功能,药理实验结果和临床疗效为依据,仅单据植物亲缘关系或化学成分相同,推测或认定是不可靠的,因为有些同属近缘品种差别较大,或含量很低,或性味、功能不同,或毒性较大,绝不可任意代用。

二、用栽培品代替野生正品

在古代,中药材主要来自野生资源。但中药栽培的历史也很悠久,隋、唐时代即出现中药的试验性种植。唐代《千金翼方》中载有枸杞、*精、地*等近20种中药材的种植方法。宋代《本草图经》、明代《本草纲目》等古代本草经典中有不少中药栽培的记载。20世纪以来,由于中药材需求量日益增加,而中药材野生资源却日益减少,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这一矛盾,中药材的栽培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许多常用中药材,用栽培品种代替野生品种,已成为一种发展趋势,客观上也保护了野生药用植物资源。

我国实行改革开放*策以来,中药材的栽培面积与栽培技术发展迅速。我国已成为药用植物栽培大国,至1年全国已建立中药材生产基地多个,种植面积达万亩,年产量大约已占到中药材收购总量的40%。我国引种栽培的药用植物有多种,常用大宗中药材引种栽培的已有30余种,如西洋参、番红花、颠茄、丁香、肉豆蔻等,并已形成一定的生产能力,许多常用名优中药材如人参、川芎、地*、当归、枸杞、*连、附子、*参等都是主要来源于栽培的道地药材。

由于动物中药资源量的急剧下降,以及部分药用动物属于国家重点保护物种,因此药用动物的驯化养殖,用养殖获取的动物药材代替野生捕猎的动物药材,已成为迫切的任务。在此背景下,药用动物的养殖发展较快,目前我国已有大约30种人工养殖的药用动物品种,如梅花鹿、马鹿、麝、蜜蜂、土鳖虫、地龙、龟、鳖、蝎、蜈蚣等。

传统的栽培品种多属道地药材,无疑是属于中药正品的范畴。新开发的或待开发的常用药用动植物的野生变家种问题,其核心是栽培种能否与野生种药用部位的质量媲美。这个问题,已经由许多学者通过比较研究,初步作出了肯定的回答。如中药桔梗,来源于桔梗科植物桔梗Platycodongrandiflorum(Jacq.)A.DC.的干燥根,研究结果表明,野生品与栽培品的药材性状、组织及粉末特征基本相同;两者可溶性糖类分别为2.19%、2.36%,总糖含量分别为32.83%、34.25%;两者皂苷的薄层色谱分析和双波长线性紫外光扫描图像也完全一致。因此,可以认定栽培桔梗与野生桔梗在质量上无明显差别(《中药现代研究与应用》卷4,页)。又如高良姜,来源于姜科植物高良姜AlpiniaofficinarumHance的干燥根茎。研究结果表明,对野生与栽培高良姜主要药用成分挥发油进行GC-MS分析,两者的挥发油组分基本相同,77个组分中有75个组分是共同的,其含量分别为0.95%和1.05%,质量基本相同。因此,两者都应属于正品药材,在临床上用栽培品种代替野生品种是完全可行的(《中药现代研究与应用》卷4,页)。近年来,有关中药野生变家种的成功事例不少,充分说明用中药栽培品种代替野生品种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它将成为解决中药资源短缺问题的一个切实有效的途径。

三、用非药用部位代替药用部位

中药材的入药是分部位的,分别使用原植物的根、根茎、茎木、皮、叶、花、果实、种子、全草等,在采集或使用时都有说明。在古代,同一种药物不同部位作代用品者很少见,当今由于某些中药材资源的短缺,以及成分分析技术的进步,使这种部位代用逐渐增多。

现代研究表明,有许多药物,它们不同部位的化学成分和功效,往往有相似之处,使不同部位的相互代替有了一定的物质基础。例如中药砂仁来源于姜科植物阳春砂AmomumvillosumLour.、绿壳砂及A.villosumLour.var.xanthioidesT.L.WuetSenjen或海南砂A.longiligulareT.L.WU的干燥成熟果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中“含量测定”规定,阳春砂、绿壳砂种子团含挥发油不得少于3.0%(ml/g),海南砂种子团含挥发油不得少于1.0%(ml/g),这就是说,药材挥发油的最低含量为1.0%(ml/g)。研究表明,砂仁叶油所含挥发油成分与砂仁油成分基本相似,经薄层色谱及气相色谱分析,两者均是由7个以上成分组成的混合物。砂仁叶油试用临床,对胃、十二指肠溃疡和消化不良的有效率达90%以上,疗效和砂仁相似,无明显不良反应。动物药理实验也证明,砂仁叶油和春砂果仁煎剂对大鼠幽门结扎性溃疡和胃酸分泌的影响是一致的,对小鼠小肠推进运动的作用也是一致的。因此认为,砂仁叶油可以代替砂仁用于溃疡病及其他肠道疾病的治疗(《中药现代研究与应用》卷4,0页)。又如中药珍珠,来源于珍珠贝科动物马氏珍珠贝Pteriamartensii(Dunker)、蚌科动物三角帆蚌Hyiopsiscumingii(Lea)或褶纹冠蚌Cristariaplicata(Leach)等的双壳类动物受刺激形成的珍珠。中药珍珠属名贵中药材。由于珍珠与珍珠贝壳珍珠层都是由贝类的外套膜和珍珠囊的表皮细胞分泌的珍珠质所形成的,两者为同一物质。有研究表明,两者所含之碳酸钙、总氮、氨基酸及微量元素等相近似。经临床应用观察,珍珠层有镇静安神、清热解毒、明目去翳、生肌敛疮、止咳祛痰的功效,用于治疗胃病、心神不安、小儿发热、惊风,眼病,湿疹及疖肿等均有不同程度的疗效。两者的功能、主治基本相同,因此认为可以用珍珠贝壳珍珠层作珍珠的代用品(《中药现代研究与应用》卷6,页)。

有些中药不同部位的化学有效成分含量差异较大,研究者认为可采取加大用量的办法代用。如中药厚朴,来源木兰科植物厚朴或凹叶厚朴的干皮,有人以厚朴的主要化学成分厚朴酚、和厚朴酚、厚朴碱的含量为指标,对厚朴叶与厚朴进行了比较研究,结果表明两者的成分基本一致,只是前者的含量较低,因此提出厚朴叶可代替厚朴入药,但用叶时剂量应为用皮量的5倍(《中药现代研究与应用》卷4,页)。

中药不同药用部位的代用是扩大药源的一个途径,近年已引起重视,不断有研究报道。伹对代用应持谨慎态度,必须以化学成分测定、药理实验、临床疗效为依据,不可盲目随意代用。中药还有“种同用异”的特殊情况,药用部位不同,功效各异,如枸杞与地骨皮,都来源于茄科植物宁夏枸杞LyciumbarbarumL.,桑叶、桑枝,桑椹和桑白皮,都来源于桑科植物桑MorusalbaL.,但药用部位各不相同,功效与主治也各异,它们被分别列为不同的药材,彼此不可替代。

四、用人工合成(培育)品代替正品

现代生物技术、基因工程和药剂学的发展,为采用高科技人工合成(培育)技术,制造某些紧缺名贵药材的代用品提供了必要的基础条件,并已取得很大进展。例如人工培育牛*已取得成功,经实验和临床应用观察,用此种人工培育牛*代替天然牛*用于中成药制剂疗效亦佳。又如中药冰片,现在使用的一般都是人工合成品,即机制冰片,其成分为消旋龙脑(dl-borneol),基本上已取代了传统的天然植物产品。麝香在中成药制剂中需求量很大,光靠活麝取香根本无法满足需要,其出路也在用人工培育、人工合成麝香代替天然麝香。此外,有些传统天然药材,如犀牛角、虎骨等,已属于法定禁用品,有些已列入濒危保护物种,为这些药材寻找代用品已势在必行。如现已实现用水牛角代替犀牛角等。

由于中药材的需求量不断增加,而中药材的野生资源十分有限,因此寻找中药材的代用品,解决某些药材的资源短缺,满足医疗保健事业的需要,已是我们面临的一项迫切任务。对于中药材代用品,我们应持谨慎而积极的态度,谨慎是因为药材非一般商品,性命攸关,绝不可随便代用;积极是因为发展代用品乃中药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解决某些中药材资源不足的一条必由之路。

五、用性效相近的中药代替短缺的正品中药

这是以传统的中药药性理论为指导,寻找彼此性味、功能、主治相似或基本一致的品种,变通代用。其彼此代用的原则,应当是本质上(即性味、功能、主治)必须一致,程度上(有效成分含量、药效)可有所差别。如*参具有与人参相似的补脾生津作用,治疗一般的脾虚证或气津两伤证,可用*参代替人参。猪胆、牛胆具有与熊胆相似的清热及明目作用,因此临床有用猪胆、牛胆代熊胆的情况。根据一些中医师的临床处方经验,在某些药材缺如时,有以下代用情况:如*柏代*连,藁本代川芎,芡实代莲子,陈皮代橘红,玉竹代*精,芫菁代斑蝥,赤芍代牡丹皮,片姜*代莪木、郁金,柏子仁代酸枣仁,没药代乳香,草豆蔻代白豆蔻,郁李仁代火麻仁,川红花代藏红花,鳖甲代龟甲,蜈蚣代全蝎,白花蛇代蝮蛇,龙骨代龙齿等。

但有人对此种代用提出不同看法,认为不应单纯把所含的某些化学成分相同当作唯一依据,而忽略了中医的辨证施治。如*连与*柏,均含小檗碱,同为苦寒之品,能清热燥湿,泻火解毒,伹*连泻心火而除烦,*柏泻肾火而退虚热,因此处方使用仍应有所区别,不可一概通用,否则即失去了中药的特色,又达不到中医药的临床效应。

4、伪品

我国汉代形成的《神农本草经》中提出了药物“真伪新陈”的概念,假药、赝品自古即有。中药在其漫长的形成与发展过程中,始终伴随着形形色色伪品的扰乱。中药伪品出现的根本原因,是由于一些不法药商受暴利驱使,利用某些名贵短缺中药的社会需求,趁机制造假药,以假充真。其次,也有使用者对中药材真伪辨别不清,以假当真,以及滥用同名异物品等方面的原因。这是一个历史现象,将会长期存在,不时隐显,因此中药行业的辨伪打假是一个长期的任务。关键在于坚决贯彻药品法,严厉进行药品打假,并不断提高识别真伪药材的能力,从各方面加强对中药伪品的监督与抵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假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一、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的成分不符合的;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中药材成分复杂,现在只有少数品种制定了所含成分的标准,大多数还没有制定出所含成分标准,因此按第一条鉴别中药的真伪,目前还不能全部实行,但无疑今后要朝此方向发展。鉴别中药伪品,当前重点是针对第二条,即“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它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古代本草中有不少关于揭露中药造伪,谴贵假药危害,提醒人们辨别真伪药材的论述。如梁代《本草经集注》中云:“众医都不识药,惟听市人,市人又不辨究,皆委采送之家,传习造作,真伪好恶,并皆莫测。所以钟乳醋煮令白,细辛水渍使直,*耆蜜蒸为甜,当归酒洒取润……此等皆非事实。”书中还记载了用人工方法把鸡卵加工成假琥珀,以假乱真的事例。明代《本草蒙筌》中列出了许多例子,揭露药材贸易中的掺杂使假、冒名顶替、造伪现象,认为“如斯之类,巧诈百般”,“本资却病,反致杀人”,其论述深刻,足可借鉴。

当今的商品中药材中,伪品屡见不鲜。中药材的常见伪品,在《中药材手册》和《中国中药材真伪鉴别图典》中有较详细记述。一种情况是,“以非药品冒充药品”者,如用面粉、玉米粉、石膏经模压加工制成假冬虫夏草,用淀粉或植物果实包以*土冒充牛*,以松香为基质加入红胶土,铁粉、染料制成假血竭,用聚乙烯为原料仿制成假犀角等。这种作伪情况多出现于少数珍贵中药材品种之中,并不难鉴别。另一种情况是,“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由于不少中药材品种存在多基原和异物同名的情况,使中药材中此类冒充现象比较常见,也比较复杂和严重,鉴别和制止都有相当的难度。例如中药大*,正品来源于蓼科椬物掌叶大*、唐古特大*和药用大*的干燥根和根茎。大*是泻下要药,具有较强的通便泻火等功能。大*的主要伪品有同属植物华北大*RheumfranzenbachiiMunt.、藏边大*R.emodiWall.、河套大*R.hotaoenseC.Y.ChengetC.T.Kao、天山大*R.wittrochiiLundstr.等,在一些地区或民间称“山大*”、“土大*”药用,但据有关实验研究报道,它们并无泻下作用,不能作大*药用,属于大*的伪品。除上述四种之外,还有多种大*属植物如高山大*R.nobileHook.f.etThoms.、网脉大*R.reticulatumA.Los.、穗花大*R.spiciformeRoyle等,以及同科酸模属多种植物,如钝叶酸模RumexobtusifoliusL.、红丝酸模R.chalepensisMill.、皱叶酸模R.crispusL.等,民间称为“土大*”,也属于大*的伪品。从上述例子可以看出,大*的伪品比较多,这些伪品多数是大*同属植物,也有一些不同属的;它们多有与大*相同或相近的民间名称,如“山大*”、“土大*”之类,若当作大*使用,即属于“以它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假药范围。

我们讨论中药品种,首先要弄清正品、地区习惯用品、代用品和伪品的概念,弄清它们各自的内涵和界限,严格加以区别。对于正品,要大力发展和推广应用,对于地区习惯用品,要谨慎地有限制地使用;对于代用品,要合理地积极地研究和开发利用;对于伪品,要提髙鉴别能力,坚决禁止流通和使用。

文稿参考:万德光.中药品种品质与药效[M].7.上海.上海科学出版社

整理审核:杨文宇

排版:陈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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