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治疗白癜风费用吉水一夫妇为争二胎姓氏闹离婚
子女应该随父姓,还是随母姓?这个问题一直使李某和杨某这对小夫妻吵得不可开交。昨日,家住吉水县丁江镇的李某致电,向讲述了事情原委。
李某和杨某从小一块长大,李某父母苦于家中没有男丁传宗接代,所以决定招上门女婿,而和李某自由恋爱的杨某正好符合李家招婿的条件。双方一拍即合,2010年元旦登记结婚。2010年10月,双方生育了一个女儿,并按约定随母姓,杨某并没有异议。
然而,2014年8月,儿子的降临,让两个家庭幸福了好一阵子。但幸福来得快,走的也快。李某单方面决定儿子随母姓并为其上户口的行为,使两个家庭开始了长久的姓氏之争。李某家觉得自己正是没有男丁才会选择招婿,儿子姓李理所应当。杨某家则认为第一胎随母姓,第二胎随父姓也天经地义,女儿姓李他们一点意见都没有,这男孩非姓杨不可。双方媒人、同村同族的长辈及当地村委会干部多次召集双方及双方家人进行调解,然而双方之间的争吵隔阂非但没有减少,反而愈演愈烈。李某称,因为这事,丈夫杨某甚至准备起诉离婚。
为此,咨询了丁江法庭庭长宋国庆,宋国庆表示,夫妻因为孩子跟谁姓而闹上法庭甚至离婚,是极为个别的现象。李某和杨某系自由恋爱,婚前建立了较好的感情基础,婚后夫妻感情也一直很好。闹离婚的关键在于双方的第二个孩子究竟是随母姓还是随父姓,而不是夫妻感情破裂等缘由。即使起诉离婚,法院也不会支持。
据了解,我国婚姻法22条规定,子女可随父姓,亦可随母姓,子女的姓氏,可由父母双方自由平等协商。宋国庆称,子女不管跟谁姓,始终都是父母双方的孩子,是双方血脉的融合及延续。因为孩子的姓氏问题而闹得家庭破碎,很不理智、不值得。而为此离婚,对孩子将来的成长也很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