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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洛宁三名戴罪干部被撤职对全县公职人员展开调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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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洛宁三名"戴罪干部"被撤职 对全县公职人员展开调查


中广郑州5月24日消息(郑州台周林林)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近日被曝光的河南洛宁县“戴罪官员”仍任职这一怪现状引发人们关注:几年前,因为违规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洛宁县房屋管理所所长侯少军被判滥用职权罪,免予刑事处罚。在所长职务被免之后,其兼任的县住建局副局长职务一直任职至今。经过洛宁县纪检调查后,戴罪官员任职情况如何处理?


从河南洛宁县县委纪检委了解到,在22日,该县针对县筑建局的三名又任职的“戴罪干部”分别作出了留*察看一年和行*撤职处分,目前河南省市纪检、组织部门已进驻该县对相关问题展开调查。


5月20日,媒体对河南洛宁县住建局戴罪干部仍任职的怪现状进行曝光,引发社会关注。经过调查,在2010年7月份时,洛宁县住建局副局长侯少军被河南省宜阳县法院判处滥用职权罪,免于刑事处罚, 当年同案的还有该局计划组组长宋鹏,和县地产管理所监察大队大队长牛红军也因犯有滥用职权罪被免于刑事处分,且三人都没有上诉,法院的判决也是随后生效。


针对这三名戴罪干部又任职的情况,向该县住建局*委纪委书记贺红超进行了了解 ,他说他刚刚接收纪检书记一职,不太清楚三名人员受处罚的情况,只是在5月20日媒体曝光这件事情之后才配合县纪委的调查。


采访了县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赵玉飞说,媒体曝光的当点下午,纪委相关人赶赴到宜阳县法院进行取证,很快拿到了三名嫌疑人刑事判决书,随后依照相关的程序县纪委对于侯少军、宋鹏和牛红军作出给予留*察看一年的处分。县监察局给予了宋鹏、牛红军行*撤职处分。22日洛宁县*府给予侯少军行*撤职处分。同时洛宁县县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全县各单位正在对所有公职人员的涉案情况进行排查自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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